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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记者 陈旻
南陵县医保分局始终将关爱困境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当成头等大事,常态化开展关心关爱、帮助帮扶,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事和烦心事。
筑好妇儿健康“保护墙”。落实好妇女儿童用药保障,进一步做好国谈药品“双通道”落地工作,规范“双通道”运行管理,将妇女儿童有用药需求的协议期满的抗癌谈判药及时纳入“双通道”药品目录管理。落实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政策,对全日制在校学生(不含大学生)、18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在校居民,发生无他方责任人意外伤害的门诊医药费用,不设起付线,统筹基金报销60%,年度最高限额1000元。2022年结算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12人,结算医疗费用1.75万元,结算金额0.65万元。强化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,所有妇女儿童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困难妇女儿童如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可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。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防止返贫监测人口中的困难妇女儿童,可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政策。
织好生育保障“幸福网”。与市区同步,南陵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,用人单位在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,一并参加生育保险,两项保险统一征收,且职工本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。参保女职工连续缴纳6个月职工医保费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,较之前需连续缴纳12个月缩短一半。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补助顺产由1500元调整到3000元/人次,剖宫产由3000元调整到4500/人次元,同时将孕期产检费用新增纳入报销,按700元/人次定额执行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执行定额报销政策,按照1000元/人/次标准执行,2022年度南陵县报销城乡居民分娩1269人次,报销126.9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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